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

林森池: Warrant市場係投資銀行既暴利生意

衍生工具的陷阱



 林奇和巴菲特對於衍生工具,所持的態度均相當審慎,甚至認為應該立例取締。筆者亦認為這類衍生工具的回報雖然很高,但其風險同樣高得令人驚怕。投資者經
常要面對資本損失,在不公平的情況下與莊家(發行商)競爭。衍生工具與股票投資不可相提並論,就投資股票而言,好的管理層可以創造財富,令一家上市公司賺
錢,再派息予股東。因此,股東毋須整天望著股價的升跌而為生活盤算。可是,衍生工具卻與股票的市價掛鉤,能否從衍生工具賺錢,絕對是望天打卦,被市場牽著
走。





  期 指



  舉個簡單例說,現時購入一張恆指期貨,所需要付出的按金是5萬港元。小投資者在買恆指期貨(俗稱期指)時,很多時候都是以單向的投機心態去買入或沽空,而市場的波動往往令期指較恆指出現溢價或折讓,這些溢價或折讓,被大戶利用,來獵取你手上的「小雞蛋」。



  大戶的做法是利用實貨進行套戥(套利),賺取「高水」或「低水」所產生的利潤。做法並不複雜,但所牽涉的資金較大,例如有大戶買入100萬股的盈富基
金(2800),涉及資金約1,320萬港元,同一時間又可拋空20張期指(按金100萬港元),風險已經完全抵消了。這操作能夠賺取的可能是期指所帶來
的五十、六十點溢價,同一時間也能賺取盈富基金的派息。例如以20張期指,以50點的溢價計算,則可獲利5萬港元,一個月的回報率為0.35%,即年回報
率為4.2%,尚未計算持有盈富基金的派息(年計算接近2%)。所謂大戶很多時候是金融機構或投資銀行,由於資金龐大,成本便宜,水到渠成,容許他們進行
這類套戥活動。



  當期指出現五十、六十點折讓時,大戶亦可同樣進行套戥。做法是拋空成份股中大市值的股票,同時購入期指,賺取差價。大戶要借現貨拋空並不困難,如果你
的股票按給銀行或經紀行,稱作「做孖展」(Margins),銀行或經紀行便有權將你持有的股票借予別人拋空,賺取手續費用。倘若你的股票只是放在銀行而
沒有借錢,理論上,這類被托管的股票是不可外借的。但有大銀行卻想盡辦法,用豁免托管費為利誘,遊說顧客同意銀行有權「處理」其托管的股票。名義上是「處
理」,但同意書上列明銀行可將托管的股票外借予人拋空。其實,大銀行或金融機構時刻都在垂涎你手上的「小雞蛋」。



  期指成交日趨活躍,未平倉合約經常超過10萬張,涉及按金超過50億港元,以槓桿13倍計算,套戥現貨市值高達650億港元,比每日股市的成交還要大
上數倍。因此,每逢月底結算前,股市往往出現較大波動,恆指可以在數日間上落數百點。2004年8月20日,恆指的收市為12,376,其後6個交易天,
恆指上升至期指結算時的12,877點,總共上升了501點。若然是拋空期指的話,在6天內,每張期指要賠上25,050港元。2004年9月份期指結算
時,恆指亦出現急速的大幅波動。結算前的4個交易天,恆指在外圍股市風平浪靜的情況下連續下跌,共下跌了330點。臨結算前股市的大幅波動,可能與期指的
「好倉」或「淡倉」有關。





  近兩年來,本港10多家發行商(投資銀行)大力宣傳及推廣另一衍生工具,即是備兌認股證。無論在電台、報章或研討會上,發行商都不惜工本,誘導小投資者利用備兌認股證去投機。衍生工具是投資銀行的暴利生意,可說是合法經營的賭業,最容易獵取小市民手上的儲蓄。

作為發行商的大投資銀行,可利用法例許可下的條件,通過衍生工具獵取暴利。經營賭場者定是家肥屋潤,這並不難理解。更甚的是,這些投資銀行不單只經營賭場,還可以參與買賣,與小投資者「對賭」,獵取他們手上的「小雞蛋」。



  以下是投資銀行謀取暴利的優勢



  (一)發行匯豐備兌認購認股證,為期6個月。上市時,這匯豐備兌認購認股證的換股價、溢價及槓桿比率都由投資銀行定下來。例如:6個月期限的認股證以
溢價6%發行,發行商一年的回報率便是12%。只要投資銀行買入同等數目的匯豐銀行股票來對沖風險,發行認股證便可吸取年回報率12%,加上持有匯豐股票
可收取3-4厘的派息年率,投資銀行的整體毛利可高達15%-16%。除去借入資金成本外,回報仍然超過10%。



  (二)若然在6個月期限中,匯豐的股價急跌,備兌認購認股證便變成廢紙。小投資者當然是血本無歸,但大投資銀行仍然可以安然無損。每一家投資銀行都有
風險管理守則。當市勢逆轉時,他們會發行「股票相關的高息票據」(Equity-Linked
Note),透過私人銀行家或理財顧問,推銷這些高息的ELN。以匯豐為例,當市勢開始逆轉時,市價可能是130港元,投資銀行發行的ELN認購匯豐價,
可能定於125港元來吸引投資者購買ELN。如果在未來一段時間(可能是一個月或數個月),匯豐市價跌至125港元,發行的投資銀行便行使協議所定,把手
上的匯豐股票,轉售給ELN的持有者。倘若期間匯豐股票的市價未下跌至125元,ELN的持有者只可收取所謂6%高息。利率是以年率計算,期間一個月的利
息只是0.5%。也就是說,投資銀行以0.5%的費用買入了保險,把手上用作套戥的股票鎖定了止蝕盤,以125元止蝕匯豐,投資銀行是以買入成本價止蝕,
帳目上並無損失。在市勢逆轉時,投資銀行只是付出額外的保險費而已。另外投資銀行亦可通過股票期權(Options)分散手上持貨的風險。



  (三)法例又賦予發行商極不合理的自由度,包括可以自行決定該認股證的流通量,發行量是可以從0%
-100%。證監採用兩種不同的尺度來監管股票和衍生工具,對小投資者是否公平呢?現時上市公司的股票流通量要保持不少於25%,任何人買入一家上市公司
5%的股票,都要公佈。若買入超過35%,則要提出全面收購。可是認股證的買賣卻不受這些條例的限制。因此,發行商買賣時可通過大量增加供應,使認股證的
市價大幅下滑,然後發行商又可在低位買入,從中獲取巨大利潤。在供求方面,小投資者是永遠處於下風,輸多贏少。




  (四)發行商更可以直接參與認股證的買賣,可以同日同時進行,從中賺取差價,只需在翌日向聯交所通報買賣的數量及價錢,無需在報章上刊登。小投資者亦很少會登入聯交所的網站,深入瞭解發行商的買賣。發行商往往利用這自由度來影響認股證的價格、影響引伸波幅的變動。筆者用以下一個實例來證明,小投資者與大投資銀行(發行商)對賭是一項不公平競賽。結果,絕大部分參與的小投資者是虧本離場。

作為發行商的大投資銀行,可利用法例許可下的條件,通過衍生工具獵取暴利。經營賭場者定是家肥屋潤,這並不難理解。更甚的是,這些投資銀行不單只經營賭場,還可以參與買賣,與小投資者「對賭」,獵取他們手上的「小雞蛋」。



  以下是投資銀行謀取暴利的優勢



  (一)發行匯豐備兌認購認股證,為期6個月。上市時,這匯豐備兌認購認股證的換股價、溢價及槓桿比率都由投資銀行定下來。例如:6個月期限的認股證以
溢價6%發行,發行商一年的回報率便是12%。只要投資銀行買入同等數目的匯豐銀行股票來對沖風險,發行認股證便可吸取年回報率12%,加上持有匯豐股票
可收取3-4厘的派息年率,投資銀行的整體毛利可高達15%-16%。除去借入資金成本外,回報仍然超過10%。



  (二)若然在6個月期限中,匯豐的股價急跌,備兌認購認股證便變成廢紙。小投資者當然是血本無歸,但大投資銀行仍然可以安然無損。每一家投資銀行都有
風險管理守則。當市勢逆轉時,他們會發行「股票相關的高息票據」(Equity-Linked
Note),透過私人銀行家或理財顧問,推銷這些高息的ELN。以匯豐為例,當市勢開始逆轉時,市價可能是130港元,投資銀行發行的ELN認購匯豐價,
可能定於125港元來吸引投資者購買ELN。如果在未來一段時間(可能是一個月或數個月),匯豐市價跌至125港元,發行的投資銀行便行使協議所定,把手
上的匯豐股票,轉售給ELN的持有者。倘若期間匯豐股票的市價未下跌至125元,ELN的持有者只可收取所謂6%高息。利率是以年率計算,期間一個月的利
息只是0.5%。也就是說,投資銀行以0.5%的費用買入了保險,把手上用作套戥的股票鎖定了止蝕盤,以125元止蝕匯豐,投資銀行是以買入成本價止蝕,
帳目上並無損失。在市勢逆轉時,投資銀行只是付出額外的保險費而已。另外投資銀行亦可通過股票期權(Options)分散手上持貨的風險。



  (三)法例又賦予發行商極不合理的自由度,包括可以自行決定該認股證的流通量,發行量是可以從0%
-100%。證監採用兩種不同的尺度來監管股票和衍生工具,對小投資者是否公平呢?現時上市公司的股票流通量要保持不少於25%,任何人買入一家上市公司
5%的股票,都要公佈。若買入超過35%,則要提出全面收購。可是認股證的買賣卻不受這些條例的限制。因此,發行商買賣時可通過大量增加供應,使認股證的
市價大幅下滑,然後發行商又可在低位買入,從中獲取巨大利潤。在供求方面,小投資者是永遠處於下風,輸多贏少。




  (四)發行商更可以直接參與認股證的買賣,可以同日同時進行,從中賺取差價,只需在翌日向聯交所通報買賣的數量及價錢,無需在報章上刊登。小投資者亦很少會登入聯交所的網站,深入瞭解發行商的買賣。發行商往往利用這自由度來影響認股證的價格、影響引伸波幅的變動。筆者用以下一個實例來證明,小投資者與大投資銀行(發行商)對賭是一項不公平競賽。結果,絕大部分參與的小投資者是虧本離場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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