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6月20日 星期三

1982年對台六項保證

為了平衡八一七公報的殺傷力,裡根簽署了六項保證:



1 美國不做兩岸的調人

2 不強迫台方走向談判桌

3 不設定對台軍售的終止期限

4 不跟中共咨商對台軍售

5 不修改台灣關係法

6 以及不改變美國對台灣主權的認知





裡根當時也口述一份總統指令,取代八一七公報成為美國對台灣軍售的原則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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